首页 / 专项工作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遂宁市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1-03-22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2月25日—3月5日,遂宁市集中对疑似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属于顶风违建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整改。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省农房整治办要求做好第三轮调研指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作出批示,要求“针对提出问题,专题研究,逐一整改到位”。市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下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政治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从思想认识、政策要求、工作举措、时间安排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对顶风违建清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扎实清查摸排。市整治办从2020年度第三、四季度卫片图斑中提取600个疑似顶风违建问题图斑,从省整治办下发的最新卫星遥感资料中提取68个疑似顶风违建图斑,建立全市清理排查台账清单,要求各地以省市下发图斑为重点开展全域实地核查。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和违法线索举报核查力度,对农村疑似利用春节期间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三是督导压实责任。市整治办从相关部门、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抽调人员,成立四个工作督导组采取“分片负责、随机抽查、沿路巡查”方式,开展实地核查指导,督促县区工作责任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清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个工作督导组实地核查图斑219个,占省、市下发668个图斑的32.8%。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市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统筹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镇村(街道办、社区)力量,依托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域顶风违建核查,全面掌握顶风违建情况。

四是严肃查处整改。通过拉网式排查,各地对发现的顶风违建项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整改,能立即整改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督促业主配合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坚决立案查处,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目前,共发现核实3个顶风违建项目,通过拆除复耕整改1个,立案查处整改2个。

责任编辑:
[上一篇]:
[下一篇]:
遂宁市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22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月25日—3月5日,遂宁市集中对疑似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属于顶风违建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整改。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省农房整治办要求做好第三轮调研指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作出批示,要求“针对提出问题,专题研究,逐一整改到位”。市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下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政治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从思想认识、政策要求、工作举措、时间安排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对顶风违建清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扎实清查摸排。市整治办从2020年度第三、四季度卫片图斑中提取600个疑似顶风违建问题图斑,从省整治办下发的最新卫星遥感资料中提取68个疑似顶风违建图斑,建立全市清理排查台账清单,要求各地以省市下发图斑为重点开展全域实地核查。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和违法线索举报核查力度,对农村疑似利用春节期间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三是督导压实责任。市整治办从相关部门、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抽调人员,成立四个工作督导组采取“分片负责、随机抽查、沿路巡查”方式,开展实地核查指导,督促县区工作责任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清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个工作督导组实地核查图斑219个,占省、市下发668个图斑的32.8%。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市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统筹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镇村(街道办、社区)力量,依托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域顶风违建核查,全面掌握顶风违建情况。

四是严肃查处整改。通过拉网式排查,各地对发现的顶风违建项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整改,能立即整改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督促业主配合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坚决立案查处,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目前,共发现核实3个顶风违建项目,通过拆除复耕整改1个,立案查处整改2个。

  •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 主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 内容维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
  •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