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依据。立足农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房现实需求,在规划上预留合理用地空间,联合市农业局、市住建委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相关细则核方案,对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的审批程序、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资料组卷归档等作出明确要求。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媒体、电视广播、现场宣讲等方式宣传“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政策,向群众讲清楚当前形势和国家打击违法用地、维护用地秩序的决心。整治以来,全市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2059宗,审批通过1489宗,通过率72.3%,通过率较上年同期明显增加。
加强动态巡查。完善“巡查、制止、查处、报告”的基层土地执法工作机制,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情况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管,并结合卫片图斑核查,全方位监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4877个,拆除复耕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