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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07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李易红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乐山建设旅游北环线的建议》(第6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乐山建设旅游北环线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现阶段允许将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纳入受理范围:1.省级高速公路。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按现行规定,乐山市旅游北环线项目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为支持项目建设,我厅将指导乐山市、眉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发改、交通部门,会同项目业主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并将该项目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关于将乐山建设旅游北环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实行逐级下达。前期,我厅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已将国家下达我省到203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分解预下达到各市(州),各县(市、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由市(州)统筹分配。建议乐山市将乐山市旅游北环线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统筹保障相关用地指标。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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