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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3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07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徐武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第83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统筹协同力度”方面

当前,我省土地整治正从单一要素、单一手段、单一政策向多目标、多政策的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转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55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整治项目及资金方面,将“加大力度整合土地整理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田水利、危旧房改造、电力通信燃气等相关涉农资金和涉农项目,发挥聚合效应”;在部门联动上,省级层面已经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小组,有关市(州)、县(市、区)正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导向设计上,始终坚持“规划引领、综合整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二、关于“加大对整治实施过程的指导”方面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8月下发了《通知》,自然资源厅于去年9月举办了新闻通气对相关政策予以解读,今年2月印发了《四川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制定过程中均广泛开展省内外调研、充分征求多方意见,有效避免了政策上“一刀切”、标准上“一碗水”。目前,自然资源厅正在研究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管理办法、筹备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业务培训会。

三、关于“建立符合四川地域特色的项目评估体系”方面

当前,自然资源厅正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建立符合四川实际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成效评估机制,相关成效评估办法正在同步制定中。

感谢您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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