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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16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姜德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秦巴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纳入跨省交易的建议》(第816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78号)要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需在自然资源部统筹下开展,范围限定于原“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秦巴山区的各县(市、区)暂不在自然资源部确定的允许跨省调剂的范围内。且经与自然资源部初步对接,目前暂无扩大跨省调剂范围的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的沟通对接,争取我省更多区域纳入跨省调剂,并指导相关市县用好用活现有政策,支持秦巴山区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超,电话:028-87036272)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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