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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8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刘永凯等六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流出整治的建议》(第780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科学确定恢复耕地来源,稳妥推进耕地恢复

对流出耕地进行整改和恢复补充,是落实国家层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再减少的重要举措。我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补充。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恢复补充耕地来源。指导各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土空间管制要求,结合本地区后备资源状况,全面开展各类拟恢复补充耕地的调查评价,重点调查恢复地块现状、权利人意愿、恢复年度、费用预算等,科学合理确定恢复补充耕地来源。优先将地势平坦、土壤条件和水利设施配套较好、与现有耕地集中连片的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5度以上陡坡地区、土地污染详查为严格管控类范围、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林地“一张图”范围、已实施的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开展耕地恢复。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求各地在耕地恢复工作中,对拟恢复补充的地块逐图斑开展民意调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稳步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种植作物生长周期、市场状况等,充分考虑耕地恢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科学制定计划,合理把握节奏。三是严格管控恢复耕地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开展耕地恢复,并做好验收入库工作,同时我厅组织技术人员逐图斑严格审核各地提交的恢复耕地成果,通过各市(州)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耕地恢复抽查检查,确保耕地现状真实可靠、面积位置准确无误、举证资料完整规范。四是严格恢复耕地后期管护。指导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属事管理”原则,将验收后的恢复补充耕地及时移交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通过对土地继续承包、土地流转等方式,落实专人耕种和有效利用。五是坚决杜绝复耕乱象。在耕地恢复工作中,坚决杜绝不顾群众意愿并采取硬性摊派任务、规定时限的方式,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式”恢复,防止出现“运动式”“突击式”恢复现象。

二、深入开展指导调研,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我厅与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省直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指导各地落实粮食扩面、大豆扩种、耕地恢复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摸清果园间套种大豆生产现状,充分挖掘出大豆扩面增产潜力,农业农村厅组织国家大豆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深入南部县、嘉陵区开展实地调研,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技术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果园公司进行交流座谈,深入分析我省果园间套种大豆潜力,针对调研发现的劳动力紧缺、机械烘干设备缺乏、大豆良种缺乏等方面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作了汇报,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项目支持。

三、突出抓好培训指导,落实关键生产技术

农业农村厅会同四川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编制《四川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四川省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研究制定《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撂荒耕地整治八条措施》,按照作物种类和适宜粮经复合特性,明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大豆高粱带状套作、幼果林间作大豆以及果园、茶园、桑园、花椒园、中药材园优化改造技术模式,指导各地做好模式筛选、品种选择、农机配套、施肥施药等工作。先后举办全省大豆扩种暨大春田管、大豆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培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培训等会议。成立省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家指导组、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专家指导组,依托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科技下乡万里行、省级粮油创新团队等平台,积极动员粮油生产专家团队和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一线,以品种选择、高产技术、科学施肥用药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标准化程度。

四、加大补贴支持力度,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3.2亿元资金,支持16个产粮大县,开展“以粮为主 粮经统筹”试点,重点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水旱轮作高效种植、旱地粮经复合、粮经作物生态立体种养等模式,实现“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6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55亿元用于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10万亩示范任务面积,每亩中央财政补助150元、省级财政补助50元的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任务市、县,做好大豆扩种工作。及时足额兑付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6.19亿元、稻谷补贴8.61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66亿元等惠农政策,在76个产粮大县全覆盖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争取落实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3.24亿元,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和经营主体种粮有合理收益。2023年,进一步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成都平原地区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90元/亩、丘陵山区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亩,到2025年将分别提高到100元/亩以上、150元/亩以上。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常态化推进耕地恢复补充工作,避免和减少突击工作带来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杨强,联系电话:13698250673)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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