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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5 来源:地质灾害防治处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

四川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排查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2867处,分布在21个市(州)、175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威胁近98万名群众生命和709亿元财产安全。

二、2023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降水分布不均,总体呈“西多东少”分布。预计6-8月,全省平均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略偏少,成都、德阳和绵阳三市偏东地区、雅安南部、阿坝州大部、甘孜州北部、攀枝花和凉山州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0-20%,成都、德阳和绵阳三市偏西地区、雅安北部、阿坝州东南部局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0-50%;南充、巴中、达州、广安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20-50%,省内其余地区偏少10-20%。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计2023年全省气候年景略偏差,降水分布不均,旱涝并重,华西秋雨略偏晚,加之受“6·1”芦山、“6·10”马尔康、“9·5”泸定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预测2023年汛期全省特别是地震灾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其中,岷江、大渡河、安宁河中上游河谷区,盆地西北部及南部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偏多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汛期(5月至9月)是全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8月)及秋汛期,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治区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范围是175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其中重点防范区为:

龙门山地区。分布在青藏高原东缘与四川盆地交错接触带,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密度较高,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受多次地震叠加影响,地质灾害仍处于高发多发期,区内区域性强降雨及局地暴雨极易引发群发性灾害。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等4市西北部都江堰市、彭州市、什邡市、绵竹市、江油市、北川县、平武县、安州区、朝天区、青川县,阿坝州东部汶川县、茂县,特别是受“6·1”芦山、“9·5”泸定地震影响的雅安市石棉县、雨城区、芦山县、汉源县、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等属重点防范区。

川西高山峡谷地区。分布在青藏高原东缘部分区域,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集中连片分布,且易出现局地暴雨和夜雨天气,地质灾害具有规模大、隐蔽性强、破坏性大的特点。区内续建和新开工的水电、铁路、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对地质环境扰动大,工程建设遭受和引发地质灾害风险高。受“6·10”马尔康地震影响的阿坝州马尔康市,“9·5”泸定地震影响的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九龙县、雅江县等属重点防范区。岷江、大渡河、雅砻江等三江流域河流沟口及峡谷地带人口聚集区需高度防范。

川东北秦巴山区。主要分布于秦岭、大巴山及其毗邻地区,区内人口密度大,地形起伏较大,降雨集中,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南充市营山县、仪陇县,广安市邻水县、华蓥市等属重点防范区。

川东川南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于四川盆地、乌蒙山东北部分区域,区内人口密度较高,产业集中,城镇密度大,水电开发、公路铁路、城镇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密集。近年来,该区区域性强降雨及局地暴雨频繁,川南地区地震活动较活跃,地质灾害具有成灾快、发生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的特点。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宜宾市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内江市威远县,乐山市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峨边县、马边县等属重点防范区。

攀西地区。分布于大、小凉山地区,区内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裂发育,岩体破碎,生态环境脆弱,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大,交通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多。区内局地暴雨、连续性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风险高。攀枝花市盐边县、米易县,凉山州西昌市、会理市、会东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等属重点防范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景区和安置点、工矿企业施工区及工棚营地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等易发灾地段;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高陡切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能源管网沿线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强化落实防灾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防灾人员直接责任,加强对换届轮岗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要充分发挥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指挥部+清单制”工作机制,梳理重点任务,制发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强化跟踪问效。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以上政府要及时编印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各级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地震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指导各地加强车载气象雷达、多普勒气象雷达等先进技术装备运用,着力破解短临预报难题。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经济和信息化、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能源、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作业单位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能源、交通、水利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及承建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落实防治措施,有效防范灾害风险。

(三)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各地要把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动态巡查和群专结合的排查机制。要按照“坡到顶、沟到头”的原则,突出高山峡谷区、川西地区活动断层区周边,聚焦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旅游公路沿线、在建工程工地营地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沟谷物源的摸底调查和巡查监测,做到不留盲区死角。针对人员难以到达的有人居住、活动区域后山及左右两侧高陡斜坡,要运用“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手段开展隐患遥感识别,努力发现高位、隐蔽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泸定、芦山、马尔康地震灾区各地要及时开展重点场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加强重点流域、重点部位链式灾害风险评估。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要统筹推进地质灾害斜坡隐患风险详查及“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加快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

(四)着力加强综合监测预警。各地要持续深化“人技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普适型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反馈渠道的梳理核查,确保信息能第一时间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具体岗位、具体隐患点位和每一处在建工程。要加强群测群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监测员遴选和培训,按照每个隐患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监测员,并于汛前主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要在汛前完成540处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和并网运行,加强已建专业监测设备管理维护,确保正常发挥防灾功效。要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短临预报体系建设,加强预警模型和阈值设定优化,提升监测预警实效。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调度抽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喊醒”“叫应”机制,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

(五)全面强化主动避让转移。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坚决做到“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和“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老弱群体要逐一落实避险结对帮扶措施,构建“院户联防”机制,确保避险撤离不丢一户、不落一人。针对高风险点位的受威胁群众,要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落实汛期长期转移避险措施。

(六)统筹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各地要全力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年内全面完成。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泸定、芦山、马尔康地震灾区要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安全度汛、安全重建。各地要加快应急排危除险工程实施,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清淤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要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及问题整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信用监管力度,加大对市场不良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着力提升工程质量。

(七)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地要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落实专业队伍驻守支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勘单位专业技术优势,补强重点地区防灾短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各类应急处置力量,明确指挥关系、响应流程、通联方式和力量编成,加强大功率对讲机、5G单兵移动通讯等装备配备,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

(八)持续提升全民防灾能力。各地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科普知识“七进”活动,用好《四川省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与自救》科普教材(1-3年级、4-6年级)、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宣传教育片及动画片等,对辖区相关责任人、乡镇村组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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