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的通知
川自然资函〔2025〕241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延包试点)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延包试点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理念,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登记办证紧跟合同签订”为目标,加强延包试点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共同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方案制定、经费申请使用等工作,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实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二、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延包试点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省级层面统一业务标准和接口规范,打通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渠道,开展省级平台“总对总”对接,优先通过在线方式批量共享承包合同、登记信息等电子数据,形成“签订承包合同—共享合同信息—不动产登记—反馈登记信息—提升数据质量”的闭环模式,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夯实工作基础。摸清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是延包试点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也是针对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信息,确保延包土地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并将承包合同信息共享给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将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登记的权利边界范围以及征地范围、国土调查等信息叠加后,形成统一的权属界线范围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
四、做好业务衔接。要优化业务流程,把登记要件前置融入到前端环节,将跨部门、相关联的业务进行有效衔接。延包试点调查环节,对界址有变化、缺调查成果的承包地块,要本着节约集约、不重复的理念,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满足农业农村部门合同签订和自然资源部门登记需求。合同签订环节,要按照材料清单,与群众见一次面、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和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五、化解遗留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等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承包合同或由其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延包试点工作中,对依法发包、权属清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签订合同和办理登记;因纠纷等无法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先解决争议,延包后签订合同和办理登记;对已依法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的进行核减,不再签订承包合同和办理登记,原相关权利依法予以注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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