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鼓励发动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线索强化风险防范处置的通知
川自然资便函〔2025〕1282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在整合用好现有监测员、网格员及专业地勘队伍等防灾力量的同时,坚持群专结合、群防群治,鼓励发动基层群众积极提供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线索,帮助尽可能找出有成灾风险的隐患,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畅通报灾渠道,全面收集线索
群众主动提供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线索是及时发现并防范处置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是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的有效补充,是强化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的具体实践,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发动群众提供有人居住及活动区域隐患险情线索,建立健
全“群众报灾-接报灾害-现场核查-落实措施-反馈结果”全链条闭环机制,强化规范管理。要畅通群众提供隐患险情线索渠道,充分整合值班电话、短信、微信等已有联系群众方式,明确报送渠道、接报单位和接报人,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要落实专人动态关注群众通过微信“随手拍”小程序、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的隐患险情线索,督促属地加强信息核实和反馈,积极引导良好网络舆论氛围。要在日常巡排查和调研督导中深入基层群众主动了解当地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状况,不放过任何隐患险情线索。要加强与其他防灾部门疑似隐患险情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协同防灾合力。要建立群众提供隐患险情线索和响应处置工作台账,做好全过程登记,确保可追溯。
二、迅速响应核查,掌握风险状况
各地收到群众提供的隐患险情线索后,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步分析研判,确定信息真实性、可靠性。根据群众反映的坡体出现裂缝、房屋开裂、滚石落石等有效信息,迅速指派就近的监测员、网格员或村组干部实地了解掌握隐患险情状况、受威胁情况等。针对核实确定存在风险或风险研判不清等情况,要督促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尽快协调组织专业驻守支撑队伍或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现场调查复核,评估隐患稳定性、演化趋势及成灾风险,划定危险区范围,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建议;针对近期裂缝变形加剧、山体局部出现垮塌、沟水断流或泉水突然干涸等险情征兆,要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妥善安置确保安全。
三、分类有效处置,强化日常防范
各地对核查确认为隐患点的要指导属地或行业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全力消除隐患威胁。针对核查为威胁村(居)民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防群测监测体系,编发张贴“两卡一表”,科学设定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和安置场所,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抓好日常排查监测、培训演练、主动避让等防范工作,对险情紧迫的要抓紧采取排危除险、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确保安全。针对核查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加剧的,要提级监测、强化排查、果断避让,根据轻重缓急落实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针对核查为威胁景区、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通信工程、工矿企业等的隐患点,要第一时间书面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指导监督。核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反馈线索提供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核查全过程高效、透明、闭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惊慌。
四、积极宣传激励,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聚焦赋能基层群众,通过召开坝坝会、播放坝坝电影、逢场赶集发放宣传画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识别隐患风险、判识险情征兆、提供隐患险情线索、快速避险转移等知识技能宣传培训,特别是针对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和中高(极高)风险区的群众,要逐点逐户全覆盖开展宣传培训,着力提升群众识别发现隐患险情的能力,调动主动提供隐患险情线索的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对提供隐患线索并核查确认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第一人、发现险情征兆后劝阻或组织紧急避让并成功避免人员伤亡的干部群众,即时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奖励。要坚持重在鼓励引导,坚决避免将提供隐患险情线索作为任务增加群众负担。要加强正面案例宣传报道,突出群众首报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良好氛围。针对谎报、故意编造、传播虚假隐患险情线索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及时移交有权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