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9-02 来源:省储量评审中心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厅党组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厅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对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6年4月28日,厅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向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抓实整改作为单位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厅党组第四轮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人员思想,深入分析反馈意见,认真梳理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建章立制、筑牢纪律防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整改工作开展;实施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按时完成。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32个具体问题,制定多层次、全方位的72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久久为功;其中组织召开1次集体廉政谈话,覆盖全部关键重要岗位人员,严明纪律、筑牢底线;修订完善管理制度7个,新建管理制度4个,废止管理制度1个,完成相关退回及补偿金额收付,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方面

1.关于“40个项目劳务人员聘用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劳务费管理办法》,明确劳务费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厉行节约、资料完备、风险可控原则,并对适用对象、劳务量核查标准、劳务金额发放标准、报销支付材料审查、禁止性条件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要求。整改以来,各项劳务费均严格规范管理。

2.关于“不能总是依赖返聘退休的高级专家把关技术关键问题,切实培养出在全省乃至全国‘‌能发声’的专家人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向省厅汇报当前单位发展困境及整改思路,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条件。制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计划》《青年骨干专项培育计划》,完善传帮带、科研创新激励、晋升评优机制。常态化组织青年骨干参与野外一线实践工作,锤炼现场处置、落地执行、问题研判的实战能力,优先安排青年骨干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专项任务攻坚、行业前沿技术交流,提升青年骨干综合实力。

(二)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到位程度存在差距。

3.关于“近三年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仅9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细则,由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学督学、及时跟踪指导,对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严格把关,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抓好贯彻落实。并建立台账,细化落实举措。

(三)在围绕主责主业高质量履职尽责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4.关于“未兑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办理时限承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快评审业务信息化辅助管理建设部署,当前信息化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将办理时限节点管控、超时预警纳入核心功能,实现评审全流程时效自动提醒、全程可追溯,以数字化手段严控超期问题,从技术层面压实时限管控要求,切实兑现评审办理时限承诺。印发实施《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规程》,将评审办理时限刚性纳入制度条款,明确各环节时效标准与责任要求,实现时限承诺制度化、刚性化。

5.关于“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未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高频复发、处置难度大的重大堵点,主动向厅矿保处书面专题报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流程优化建议,完善“发现—研判—解决—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评审会邀请省厅涉矿处室参与,推行问题前置集体研判,提前化解流程梗阻、规范评审标准,全方位提升评审备案程序规范性和工作质效。

6.关于“未按照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要求应用矿产资源量专业估算软件辅助复核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快评审业务信息化辅助管理建设部署,当前信息化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将全面核验流程匹配、操作体验、数据质量及系统运行效能,广泛征集操作人员意见建议,并加强与开发单位的沟通。在储量评审工作中,已对部分报告开展估算软件辅助复核,有效提升资源量复核的精准度和效率。

7.关于“未实质性推动区块挑选及项目库补充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参与四川省战略性矿产灭失矿业权二次开发利用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拓展出让区块来源加大区块出让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29号)要求,省储量评审中心积极筛选找矿潜力好和前景好的区块。截至7月20日,已成功筛选出14个区块,并通过四川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成功申报了8个区块。其中3个区块被成功纳入自然资源厅2026年矿业权集中推介会推介。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和任务要求,按照项目技术路线,持续开展区块筛选工作,长期坚持申报具有较好质量的矿业权出让区块,丰富我省战略性矿产出让项目库。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执行力度存在差距。

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202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吸取系列案件教训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重要内容,厅党组2026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全系统警示教育会精神,《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6年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推进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体观看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权蚀》,开展防范职务泄密专题保密教育。对照《2026年上半年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台账》,结合单位实际,逐一分析研判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由纪检委员讲授廉政党课《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底线》。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对党支部领导班子职责、中层干部职责、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职责等作出详细规定,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刚性化。

9.关于“未将‘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纳入廉政风险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将“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等重点事项纳入单位廉政风险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印发实施《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将“评审业务中涉及专家抽取及专家个人信息”作为单位工作秘密范围进行保密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入脑入心、责任到人、严格遵循。

10.关于“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开展相关诫勉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作出履职承诺,列入会议记录。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单位纪检委员名额、监督职责等具体要求。

11.关于“未结合实际按规定要求制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报告报备等配套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补齐1人婚丧喜庆备案、3人因私出国手续。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岗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在操办前5个工作日以上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操办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操办悼亡发丧事宜可先口头报备,事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及时做到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实现在岗职工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印发实施《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岗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实行一事一报,在出国(境)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登记备案和签订《安全防范承诺书》,一旦进行报告登记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已备案所到国家、地区、行程和出行目的,在回国(境)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完善出国(境)情况反馈,需集中保管证件的职工还需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还已领取的证件。办法施行后,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单位中层干部、关键重要岗位干部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实现在岗职工因私出国(境)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2.关于“未及时修订完善《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权力运行监督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废止《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规定党支部领导班子廉政工作职责、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廉政工作职责、中层干部廉政工作职责、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廉政工作职责,从严做好单位廉政纪律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廉政纪律管理办法》,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五)在项目管理和财经制度执行方面,规范程度存在差距。

13.关于“40个项目劳务人员聘用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同时也体现在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中,整改成效相同。)

14.关于“采用第三方系统开展评审专家抽取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就建立勘查方案审查专家子库事宜向省厅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专家子库调整完成前的过渡期内,暂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勘查方案审查专家,确保专家选取程序合规、来源规范。

15.关于“单列薪酬计发基数虚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单列薪酬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单列薪酬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聚焦创新、突出贡献、严格审核、公开透明、风险可控原则,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严禁人员范围滥化、平均化分配和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单列薪酬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16.关于“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开展相关诫勉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完成该套房屋腾退和人员搬离,按补充协议向房东支付终止原合同的补偿金,房东已退回剩余租金及押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廉政纪律管理办法》,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17.关于“超期解缴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中完善涉税信息前置核验、申报缴款复核及涉税风险排查机制。整改以来,各项税费均提前完成申报缴纳,未再产生税收滞纳金。

(六)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18.关于“党内批评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原始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详实,切中要害,起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作用。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次数、召开时间、召开类型、参加人员、会议程序、质量标准等相关具体要求。

19.关于“组织生活会无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完整记录2026年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报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20.关于“中心班子成员未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落实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完成17人次谈心谈话全覆盖,并形成记录。建立2026年谈心谈话记录台账并完善相关资料存档。

21.关于“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的人员,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纪检委员对负责评审专家抽取、评审组织、基层踏勘等重要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的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抓好谈心谈话基本制度落实,严格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七)在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22.关于“存在‘先选人、后设机构’的违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2019年以来内部机构增设调整、中层职数核定等事项专项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新增“内部机构设置”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内部机构、中层干部职数设置。

23.关于“中层干部提拔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干部提拔、试用管理全过程资料专项说明。印发实施《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24.关于“未经竞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核查并形成单位历年所有编外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聘任、岗位调整等事项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岗位竞聘规范化管理要求。

25.关于“违反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及时完成人事、出纳不相容岗位分离。完成部分人员岗位轮转调整事项,其中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建办)、项目核查室、矿产信息数据研究室3名中层干部职务轮岗,并开展任前及离任5人次谈心谈话。目前轮岗人员已到任并适应新岗位要求,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干部职工按照单位工作需要须执行职务轮岗,有效建立起常态化轮岗机制。

26.关于“岗位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单位各类岗位日常管理、人员聘用、岗位调整等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三类岗位管理纳入制度,补齐短板。

27.关于“工资待遇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6月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关在职人员聘任当月补发工资差额,离职人员已将差额退回单位账户。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岗位变动的人员,应从聘用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确保薪酬管理规范。

28.关于“未按规定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单位现有编外人员在岗情况、用工模式、人员聘任及收入分配现状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编外工作人员身份界定、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工资福利、解聘程序等管理要求。

29.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复核中心编外人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依据、合同合规性、用工合法性的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程序。

30.关于“违规约定试用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与相关员工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赔偿金。梳理并形成单位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试用期设置等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满后的相关考核流程,确保规范管理。

31.关于“编外工作人员档案保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编外工作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管理适用对象、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管理规范、利用审核、档案转递等相关要求。集中管理编外人员人事档案,并开展人事档案专审工作,进一步按程序收集缺失材料。

32.关于“专家型人才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同时也体现在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中,整改成效相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在巡察整改“双公开”后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向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送巡察办)提出书面销号申请,做好巡察整改闭环工作。

2.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党建思想的贯彻落实,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聚焦整改成果长效化、常态化,在巡察反馈2年后按期开展“回头看”,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制度执行实效与群众满意度提升程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进一步校准工作方向,将整改成果运用和抓好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储量评审质量和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巡察反馈的作风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日至9月30日。联系电话:028-68462706;通讯地址: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综合办公室(党建办);电子邮箱:158560230@qq.com。

中共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共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02 来源:省储量评审中心

根据厅党组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厅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对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6年4月28日,厅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向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抓实整改作为单位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厅党组第四轮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人员思想,深入分析反馈意见,认真梳理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建章立制、筑牢纪律防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整改工作开展;实施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按时完成。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32个具体问题,制定多层次、全方位的72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久久为功;其中组织召开1次集体廉政谈话,覆盖全部关键重要岗位人员,严明纪律、筑牢底线;修订完善管理制度7个,新建管理制度4个,废止管理制度1个,完成相关退回及补偿金额收付,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方面

1.关于“40个项目劳务人员聘用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劳务费管理办法》,明确劳务费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厉行节约、资料完备、风险可控原则,并对适用对象、劳务量核查标准、劳务金额发放标准、报销支付材料审查、禁止性条件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要求。整改以来,各项劳务费均严格规范管理。

2.关于“不能总是依赖返聘退休的高级专家把关技术关键问题,切实培养出在全省乃至全国‘‌能发声’的专家人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向省厅汇报当前单位发展困境及整改思路,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条件。制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计划》《青年骨干专项培育计划》,完善传帮带、科研创新激励、晋升评优机制。常态化组织青年骨干参与野外一线实践工作,锤炼现场处置、落地执行、问题研判的实战能力,优先安排青年骨干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专项任务攻坚、行业前沿技术交流,提升青年骨干综合实力。

(二)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到位程度存在差距。

3.关于“近三年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仅9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细则,由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学督学、及时跟踪指导,对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严格把关,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抓好贯彻落实。并建立台账,细化落实举措。

(三)在围绕主责主业高质量履职尽责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4.关于“未兑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办理时限承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快评审业务信息化辅助管理建设部署,当前信息化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将办理时限节点管控、超时预警纳入核心功能,实现评审全流程时效自动提醒、全程可追溯,以数字化手段严控超期问题,从技术层面压实时限管控要求,切实兑现评审办理时限承诺。印发实施《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规程》,将评审办理时限刚性纳入制度条款,明确各环节时效标准与责任要求,实现时限承诺制度化、刚性化。

5.关于“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未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高频复发、处置难度大的重大堵点,主动向厅矿保处书面专题报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流程优化建议,完善“发现—研判—解决—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评审会邀请省厅涉矿处室参与,推行问题前置集体研判,提前化解流程梗阻、规范评审标准,全方位提升评审备案程序规范性和工作质效。

6.关于“未按照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要求应用矿产资源量专业估算软件辅助复核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快评审业务信息化辅助管理建设部署,当前信息化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将全面核验流程匹配、操作体验、数据质量及系统运行效能,广泛征集操作人员意见建议,并加强与开发单位的沟通。在储量评审工作中,已对部分报告开展估算软件辅助复核,有效提升资源量复核的精准度和效率。

7.关于“未实质性推动区块挑选及项目库补充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参与四川省战略性矿产灭失矿业权二次开发利用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拓展出让区块来源加大区块出让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29号)要求,省储量评审中心积极筛选找矿潜力好和前景好的区块。截至7月20日,已成功筛选出14个区块,并通过四川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成功申报了8个区块。其中3个区块被成功纳入自然资源厅2026年矿业权集中推介会推介。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和任务要求,按照项目技术路线,持续开展区块筛选工作,长期坚持申报具有较好质量的矿业权出让区块,丰富我省战略性矿产出让项目库。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执行力度存在差距。

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202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吸取系列案件教训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重要内容,厅党组2026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全系统警示教育会精神,《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6年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推进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体观看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权蚀》,开展防范职务泄密专题保密教育。对照《2026年上半年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台账》,结合单位实际,逐一分析研判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由纪检委员讲授廉政党课《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底线》。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对党支部领导班子职责、中层干部职责、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职责等作出详细规定,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刚性化。

9.关于“未将‘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纳入廉政风险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将“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等重点事项纳入单位廉政风险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印发实施《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将“评审业务中涉及专家抽取及专家个人信息”作为单位工作秘密范围进行保密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入脑入心、责任到人、严格遵循。

10.关于“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开展相关诫勉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作出履职承诺,列入会议记录。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单位纪检委员名额、监督职责等具体要求。

11.关于“未结合实际按规定要求制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报告报备等配套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补齐1人婚丧喜庆备案、3人因私出国手续。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岗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在操办前5个工作日以上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操办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操办悼亡发丧事宜可先口头报备,事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及时做到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实现在岗职工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印发实施《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岗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实行一事一报,在出国(境)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登记备案和签订《安全防范承诺书》,一旦进行报告登记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已备案所到国家、地区、行程和出行目的,在回国(境)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完善出国(境)情况反馈,需集中保管证件的职工还需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还已领取的证件。办法施行后,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单位中层干部、关键重要岗位干部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实现在岗职工因私出国(境)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2.关于“未及时修订完善《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权力运行监督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废止《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规定党支部领导班子廉政工作职责、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廉政工作职责、中层干部廉政工作职责、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廉政工作职责,从严做好单位廉政纪律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廉政纪律管理办法》,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五)在项目管理和财经制度执行方面,规范程度存在差距。

13.关于“40个项目劳务人员聘用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同时也体现在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中,整改成效相同。)

14.关于“采用第三方系统开展评审专家抽取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就建立勘查方案审查专家子库事宜向省厅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专家子库调整完成前的过渡期内,暂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勘查方案审查专家,确保专家选取程序合规、来源规范。

15.关于“单列薪酬计发基数虚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单列薪酬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单列薪酬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聚焦创新、突出贡献、严格审核、公开透明、风险可控原则,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严禁人员范围滥化、平均化分配和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单列薪酬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16.关于“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开展相关诫勉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完成该套房屋腾退和人员搬离,按补充协议向房东支付终止原合同的补偿金,房东已退回剩余租金及押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廉政纪律管理办法》,确保入脑入心、严格遵循。

17.关于“超期解缴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中完善涉税信息前置核验、申报缴款复核及涉税风险排查机制。整改以来,各项税费均提前完成申报缴纳,未再产生税收滞纳金。

(六)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18.关于“党内批评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原始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详实,切中要害,起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作用。修订《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次数、召开时间、召开类型、参加人员、会议程序、质量标准等相关具体要求。

19.关于“组织生活会无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完整记录2026年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报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20.关于“中心班子成员未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落实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完成17人次谈心谈话全覆盖,并形成记录。建立2026年谈心谈话记录台账并完善相关资料存档。

21.关于“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的人员,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纪检委员对负责评审专家抽取、评审组织、基层踏勘等重要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的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抓好谈心谈话基本制度落实,严格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七)在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完成质量存在差距。

22.关于“存在‘先选人、后设机构’的违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2019年以来内部机构增设调整、中层职数核定等事项专项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新增“内部机构设置”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内部机构、中层干部职数设置。

23.关于“中层干部提拔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干部提拔、试用管理全过程资料专项说明。印发实施《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24.关于“未经竞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核查并形成单位历年所有编外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聘任、岗位调整等事项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岗位竞聘规范化管理要求。

25.关于“违反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及时完成人事、出纳不相容岗位分离。完成部分人员岗位轮转调整事项,其中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建办)、项目核查室、矿产信息数据研究室3名中层干部职务轮岗,并开展任前及离任5人次谈心谈话。目前轮岗人员已到任并适应新岗位要求,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修订《廉政纪律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干部职工按照单位工作需要须执行职务轮岗,有效建立起常态化轮岗机制。

26.关于“岗位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单位各类岗位日常管理、人员聘用、岗位调整等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三类岗位管理纳入制度,补齐短板。

27.关于“工资待遇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6月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关在职人员聘任当月补发工资差额,离职人员已将差额退回单位账户。印发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岗位变动的人员,应从聘用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确保薪酬管理规范。

28.关于“未按规定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单位现有编外人员在岗情况、用工模式、人员聘任及收入分配现状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编外工作人员身份界定、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工资福利、解聘程序等管理要求。

29.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梳理并形成复核中心编外人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依据、合同合规性、用工合法性的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程序。

30.关于“违规约定试用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与相关员工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赔偿金。梳理并形成单位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试用期设置等专项情况说明。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满后的相关考核流程,确保规范管理。

31.关于“编外工作人员档案保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编外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编外工作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管理适用对象、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管理规范、利用审核、档案转递等相关要求。集中管理编外人员人事档案,并开展人事档案专审工作,进一步按程序收集缺失材料。

32.关于“专家型人才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同时也体现在厅党组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中,整改成效相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在巡察整改“双公开”后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向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送巡察办)提出书面销号申请,做好巡察整改闭环工作。

2.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党建思想的贯彻落实,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聚焦整改成果长效化、常态化,在巡察反馈2年后按期开展“回头看”,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制度执行实效与群众满意度提升程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省储量评审中心党支部将进一步校准工作方向,将整改成果运用和抓好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储量评审质量和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巡察反馈的作风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日至9月30日。联系电话:028-68462706;通讯地址: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综合办公室(党建办);电子邮箱:158560230@qq.com。

中共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 主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 内容维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
  •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