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2025-221)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207-513400-04-01-470762)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需 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1〕1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5〕2851号),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电子监管号为:5134262025XS0012572。
二、该项目用地应控制在28.24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25.75公顷,耕地7.7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有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本预审意见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开工用地的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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