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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局“10条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自然资源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自然资源工作。

一是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永久基本农田管制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占优必须补优,将所有耕地全部落实到项目、图斑,加快推进已验收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上图入库;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完成耕地质量分类,持续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二是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乡村振兴作用。加快编制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生态保护、城镇开发、县域产业、基础设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空间布局;优化经济地理版图,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分片区分层级编制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确保先规划后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聚焦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牵头编制实施《雅安市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选择1镇2村开展乡村规划试点,积极探索“多镇合一”“镇村合一”“多村合一”的乡村规划模式,加快补齐乡村规划短板,及时总结乡村规划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市级村庄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协同中国城市规划院深入开展“三区”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管理、一体发展,引领辐射全域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研究,为实现做强“主干”、联动“六县”发展精准赋能。

三是全力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农村各项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市、县(区)要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部分争取省级统筹支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四是切实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题研究,合理确定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潜力规模;在潜力分析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乡镇大力开展“建新拆旧复垦”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储备一定数量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实施;深挖一批流量土地,指导完成芦山、荥经10个增减挂钩项目的验收核查和汉源6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鲜明“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政策导向,主动适应建设用地减量趋势,有保有压分配好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首批预支指标,争取全市2021年年度计划指标200公顷以上,高效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跨区域交易指标、市内统筹指标,统筹保障310个省市重大产业、乡村振兴等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持续用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务10条、“两保一加快”10条、生猪养殖用地等支持政策措施,深化服务保障市委实现“三区同城化”等重大决策部署中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五是持续深化土地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引导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重点指导县(区)综合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按规划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简化用地报件事项,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历史风貌和影响自然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可暂不做规划调整;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六是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完成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探索符合雅安实际的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和机制;积极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完成年度全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面推进名山区百丈镇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继续做好市本级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力争2021年全市绿色矿山数量增加1至2个;扎实有序推进石棉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完成石棉新康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

七是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大对县(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按照轻重缓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城和50人及以上的重大隐患点,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预警监测等措施实施分类综合整治;鼓励探索创新搬迁安置方式,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聚集,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健全完善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普适性专业监测设备推广力度,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风险管控试点,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的能力;启动实施《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今年完成727个隐患点销号、347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建设、2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民生工程项目、6户避险搬迁等任务。

八是加大矿产资源保障力度。加强规划引领,做好矿产资源规划与乡村振兴项目衔接。积极支持指导各县(区)合理配置出让砂石土矿业权,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实施提供砂石土资源保障;支持矿产资源富集县(区)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开发新型建材等矿产资源,促进矿山企业转型发展;积极向国家争取稀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及改革试点项目。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九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日常登记工作,实现登记“最多跑一趟”,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提速60%以上;坚持分类施策、协调联动,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确保市本级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为乡村重点产业项目开辟“快速通道”“绿色通道”。

十是继续做好联系村定点帮扶工作。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联系村定点帮扶工作。根据需要继续选派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进一步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局机关党组织与联系村扎实开展好“城乡党建结对助振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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