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长宁区块页岩气开发项目(长宁H24平台工程)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3个项目评审备案信息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1〕4号)有关规定,现将《长宁区块页岩气开发项目(长宁H24平台工程)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3个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填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4)并反馈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28-87036196;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28-68462710。邮箱:scgtclc@126.com。
附件:1.《长宁区块页岩气开发项目(长宁H24平台工程)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公示信息表
2.《宁209H59平台钻前工程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公示信息表
3.《海螺沟景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磨西至三号营地段)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公示信息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