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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2021-06-20
  • 发布日期:2021-06-25
  • 文  号:渝规资〔2021〕42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字体: 分享到:

渝规资〔2021428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川省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着眼新发展阶段、经略西部腹地、完善区域布局、促进协同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合作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现就全面深化川渝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合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深化川渝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合作,协调规划引领和管控,共同推进长江等“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两地生态共建共享。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协同与衔接,共同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研究提出定期评估、动态监测、适时预警、优化调整规则,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快推进各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明确编制要求,细化目标任务,重点加强毗邻地区规划统筹,共同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共同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1-2035年)》,围绕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和沱江等重点流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保持长江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二)强化项目协同。共同争取国家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开展秦巴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增强区域生态涵养能力,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开展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区域生态状况,增强山地系统稳定性,遏制区域水土流失。加强与贵州省的协同,统筹谋划实施乌江、赤水河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流域岩溶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等纳入到重大工程中,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系统解决流域生态退化问题。开展生态廊道建设,以长江中上游干流为主脉,其他主要支流、湖泊、水库、湿地等为支撑,完善生态网络,分区分类科学施策,形成以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下游河湖湿地保护为一体的全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体系,提高流域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三)深化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争取国家层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加大对“六江”生态廊道等上游屏障地区倾斜支持。抓住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契机,深化区域生态修复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生态修复市场体系,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探索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政策性金融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机制。加快研究“两山”理论转化路径,通过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各类项目,搭建跨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生态产业链条,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探索“碳中和”生态修复路径。

(四)协调机制体制。加强协作联动,建立成渝地区生态修复协调机制,协调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修复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信息化管理,实现两地生态修复数据信息共享和交互,提升生态修复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生态修复技术体系研究,共同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标准规范,逐步统一生态修复各类标准。搭建川渝两地生态修复政策一体化平台,逐步统一区域生态修复政策,加强两地生态修复战略对接、政策衔接、功能链接,逐步形成互惠高效的区域协同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两地厅局分管领导轮流召集联席会议,不定期磋商谋划重要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重大改革举措,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两地生态修复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川渝两地生态修复共建共享制度体系,明确两地共同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市场化推进生态修复的工作规则,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交易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等。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川渝两地山水林田湖草沙重大工程,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对川渝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加强各部门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政银合作、社会化投资等多元投融资渠道。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川渝两地生态保护修复专家委员会,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攻关、标准制定、项目推广示范和科研成果转换力度,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周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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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渝规资〔2021428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川省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着眼新发展阶段、经略西部腹地、完善区域布局、促进协同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合作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现就全面深化川渝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合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深化川渝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合作,协调规划引领和管控,共同推进长江等“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两地生态共建共享。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协同与衔接,共同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研究提出定期评估、动态监测、适时预警、优化调整规则,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快推进各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明确编制要求,细化目标任务,重点加强毗邻地区规划统筹,共同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共同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1-2035年)》,围绕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和沱江等重点流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保持长江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二)强化项目协同。共同争取国家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开展秦巴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增强区域生态涵养能力,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开展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区域生态状况,增强山地系统稳定性,遏制区域水土流失。加强与贵州省的协同,统筹谋划实施乌江、赤水河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流域岩溶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等纳入到重大工程中,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系统解决流域生态退化问题。开展生态廊道建设,以长江中上游干流为主脉,其他主要支流、湖泊、水库、湿地等为支撑,完善生态网络,分区分类科学施策,形成以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下游河湖湿地保护为一体的全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体系,提高流域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三)深化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争取国家层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加大对“六江”生态廊道等上游屏障地区倾斜支持。抓住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契机,深化区域生态修复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生态修复市场体系,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探索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政策性金融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机制。加快研究“两山”理论转化路径,通过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各类项目,搭建跨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生态产业链条,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探索“碳中和”生态修复路径。

(四)协调机制体制。加强协作联动,建立成渝地区生态修复协调机制,协调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修复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信息化管理,实现两地生态修复数据信息共享和交互,提升生态修复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生态修复技术体系研究,共同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标准规范,逐步统一生态修复各类标准。搭建川渝两地生态修复政策一体化平台,逐步统一区域生态修复政策,加强两地生态修复战略对接、政策衔接、功能链接,逐步形成互惠高效的区域协同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两地厅局分管领导轮流召集联席会议,不定期磋商谋划重要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重大改革举措,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两地生态修复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川渝两地生态修复共建共享制度体系,明确两地共同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市场化推进生态修复的工作规则,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交易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等。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川渝两地山水林田湖草沙重大工程,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对川渝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加强各部门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政银合作、社会化投资等多元投融资渠道。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川渝两地生态保护修复专家委员会,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攻关、标准制定、项目推广示范和科研成果转换力度,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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