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省系列决策部署,德阳市采取法律、政策、科学等综合措施,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工作原则,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于2020年12月9日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共办理6233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惠及人口12918人。
为切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德阳市构建了领导、联动和保障三项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加强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要求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中优先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突出宣传到位,倒排工期,做到责任到人,及时研判。借助每月17日“扶贫日”组织村组动员会690余次,通过每周六“扶贫工作日”召开村集体组织“坝坝会”65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极大地调动了贫困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乡镇政府和作业单位实行目标管理,每月定期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全市统一工作标准和作业方法,科学规划,共安排6家作业单位投入30个工作组80余位作业人员进行外业测绘和权籍调查,投入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和GPS等设备共计68台(套),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员和设备保障。
成立工作专班,每个人负责联系1个作业单位和6个乡镇,对发证工作进行综合审核,做到每月至少审核1000余宗,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工作质量。此外,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听取乡(镇)政府、作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理单位工作监督情况,针对登记工作中遇见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商讨,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13余次。对于房屋规划、用地手续、验收报告缺失登记和资料不明确等问题,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作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对户档资料进行调研,明确乡(镇)政府和作业单位应该提供的资料清单,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资料;对房屋超面积问题,严格按照人均不超25平方米,户不超120平方米的政策红线办理,将超面积的情况反馈各乡(镇)政府,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完善房屋分割协议,共计化解问题和矛盾58个。
通过努力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以认真负责,创新高效,一事一议,纾困解难的实际行动,保护了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