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县动态

成都十项举措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1-01-06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 字体: 分享到:

1月5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布日前印发的《成都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3月底前,成都将全面开展十项任务,具体包括:试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并办理;加强登记纳税衔接;深化不动产登记“银政互通”服务、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全面实施预告登记,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根据《方案》,成都市将试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即在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试点开展“交房即交证”服务。对于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与购房业主签订“交房即交证”相关协议,并约定“交房即交证”有关义务和责任,申请预告登记时一并提交办理转移登记材料;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出具完税凭证;房屋测绘审核部门及时完成测绘成果审核及入库;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完成首次登记,交房时完成分户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根据《方案》,到2021年3月底前,全市实施“交房即交证”项目达到20个以上。

除此之外,成都市还将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实施预告登记,简化办理流程。

届时,成都市将全面开展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同时可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推进存量房买卖、抵押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责任编辑: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 主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 内容维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
  •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