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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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专题部署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分享到:

近日,眉山市召开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会议,要求采取“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等硬措施推动土地利用由“争取增量”向“挖掘存量”、由“粗放浪费”向“节约集约、精细化”转变。

全面梳理,拟定计划“降分母”。对长期未用、短期无项目入驻计划的未供地块,要坚决采取区位调整、批文撤回、批文失效的方式予以处置。要求全市各县(区)对拟实施区位调整、批文撤回、批文失效的批文和地块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并形成处置计划;将处置计划、每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

加大力度,积极有序“增分子”。要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对符合划拨条件的立即组织实施划拨;对新增工业项目立即组织实施挂牌;对已用未供的工业用地项目必须重新完善挂牌手续;对新增经营性用地按照各地市场需求适度把握供地节奏,有序推进供地。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已用未供工业项目等特殊情况,各地要根据地块实际用途,调整城乡规划,及时组织供应或采取“腾笼换鸟”方式收回处置。

彻底清理,主动对接“消旧账”。对历史遗留先供先用后批无法通过划拨或者挂牌方式重新履行供地手续的“批而未供”土地,要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建立台账,加强向省厅汇报沟通,力争支持理解,彻底销账,有效降低全市“批而未供”总量。

督促开工,收回置换“处闲置”。对能够继续实施建设的闲置土地项目,各地要通过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项目业主限期开工建设;对不能继续实施建设的闲置土地项目,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与业主充分协商后拟定处置方案,依法收回或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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