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5月14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批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市级会审会。局二级调研员何光华主持会议。局调查登记科、耕保科、利用科、权益科、督察执法科、用途管制科、执法支队负责人,三区分局、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调查登记科关于全市批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图斑核查成果以及各县(区)局关于批而未用建设用地图斑专项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通过全市批而未用建设用地图斑核查成果审查,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土地报批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局要将征地批文涉及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情况向属地政府汇报,核查成果必须经县(区)人民政府认真审核、盖章后上报。二是要认真研判该项工作的背景和可能导致的结果。各县(区)局要深入分析评价批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图斑核查工作的意义、风险,实事求是开展图斑核查,并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整理、归档。三是认真核查,确保专项核查顺利通过。相关科室和技术作业队伍要依法依规推进,认真进行图斑核查,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和土地专项审计不出问题。四是做好历史批文的清理、核实。各县(区)局要对省级下发的,即部、省均缺失的批而未用历史批文进行补充,明细报批、征地、供地情况,经县(区)政府认真研究核实后,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核实成果。五是加强工作纪律,做好数据保密工作。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清楚,明确当地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数据保密和群众工作,遇到问题集体研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