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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07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以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眼“四个聚焦”,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

聚焦组织领导再强化。始终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及时部署,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集中攻坚全市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整治重点问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局党委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进一步强化局党委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领导。

聚焦重点领域严监管。一是与执法工作相结合。紧盯越界开采、私挖盗采、自采自用、封闭矿井等领域,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近三年来,查处涉及矿产资源违法案3个,罚款23.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矿线索1件。二是与内部督察相结合。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内部督察,发现矿业权出让审批、矿山生态修复、矿产资源执法等3类140个问题,目前正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针对重点矿山,建立巡查实名通报制度,压实巡查责任。全年共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巡查10631次,参加巡查人员33024人次,巡查私挖盗采点114406口次,检查车辆6230辆次,发现并封堵各类煤矿井口238口次。

聚焦工作机制再健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配合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林地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移交、立案、执行不畅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后续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违法行为查处评估工作的办法》《关于执法监察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监督的办法》等“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执行难、销号难等问题。

聚焦宣传氛围再营造。修改完善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攀枝花市举报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公告》,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与6月25日“全国土地日”、12月4日“宪法宣传日”“打非”工作宣传周等活动相结合,全年共发放宣传单370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44500余人次,编发工作简(月)报180余期,营造了全民参与支持自然资源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周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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