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市级用地审批工作制度。印发《攀枝花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顺利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制定《攀枝花市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制度》等3项工作制度,确保攀枝花市用地审批工作规范、稳步、有序开展。
二是组建用地审批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用地审批工作专班,负责对报件资料进行审查和政策指导。将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纳入“绿色通道”,配备市县两级“用地保姆”,全过程主动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健全。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用地用林联动审批。会同市林业局建立了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工作机制,联合印发《攀枝花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努力实现“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的目标。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以来,用地审批时限缩减超过20个工作日,较以往提速近30%,审批效率极大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和上报获批建设用地14件、面积约1.83万亩,精准保障红格南矿、攀盐高速、“山海湖”等交通、能源、文旅、乡村振兴等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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