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突破口,推进法治自然建设,防范行政争议风险。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底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文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二是遵守决策程序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防止出现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等现象。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43件违法案件,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是自觉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支持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出庭应诉等职责,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自觉接受复议监督和司法监督。





[打印]
[关闭]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