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署了《涉不动产执行“一站式”办理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该《备忘录》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优势,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人民法院不动产查询、查(解)封等协助执行业务的全程网办。
《备忘录》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不动产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县人民法院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云平台、房地产综合管理平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信息。县人民法院设立专门岗位负责受理、核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加盖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专用章,实现协助查询全程电子化;同时经授权可在线办理不动产查封手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月对法院查封情况开展抽查复核,既优化了业务流程,又显著提升了办理效率。备忘录还就执行过户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下一步,乐至县将积极探索被执行房地产网络司法拍卖过户登记“全程网办”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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