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让。严格落实“净矿出让”要求,结合市域地质特征和资源储量状况,有序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当前正围绕3宗拟出让矿业权开展前期准备,涉及区块论证、资料整合、方案协调等基础环节。坚持全过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研判资源条件与市场预期,合理安排出让节奏,确保程序合规、运行有序。
强化指导。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矿产资源管理全过程,近期对部分拟建矿山开展现场指导,重点围绕生态修复、开采工艺、边坡治理等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通过现场指导、压实企业责任、规范建设台账,推动矿山由“达标建设”向“高质量创建”转变。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绿色矿山3座,签订绿色矿山协议50个,有效推进市域矿业绿色发展进程。
系统发力。坚持以系统观念进行矿权出让与绿色建设,将绿色协议、生态修复承诺等前置融入出让环节,推动标准统一、台账联动,构建覆盖前期论证、出让设置、建设监管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矿政管理的系统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