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落实减证便民要求,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便利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于纸质证书,电子证照具有信息安全、容易保存、随时查阅、防范证书造假等优点。自2024年1月1日起,长宁县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目前,在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双预转本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今年以来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839本,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1390份。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推行,标志着不动产登记进入数字化电子证照时代,不仅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带来便利,也有利于相关部门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宣传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为持续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