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用地质效。开展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并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增减挂钩、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等项目结合,提高耕地规模化集约化程度,2021年至今连续实现耕地净增加,累计新增耕地12.7万亩。创新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推出11宗257.49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获收益576.54万余元,有效“唤醒”沉睡资源。
二是提升空间格局。科学深化产业与居住布局,围绕乡村振兴“1151”示范工程优化特色产业布局,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坚持“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塑造宜居宜业空间。强化用地保障,2025年以来安排使用716.034亩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市级审批农用地转用22件、面积728.346亩;县级审批备案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16件、面积328.2825亩,全力满足农村住宅、公共设施及产业用地需求。
三是提升人居环境。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先策划后规划再建设的原则,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5年以来,新(改)建农村公路195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1.42%,实施51个“千村示范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3.58%,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50户、竣工53户。累计建成259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