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江市全面完成5个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审批工作,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通则式”规定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城镇开发边界以外、详细规划未覆盖地区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内江市乡村规划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规定。各县(市、区)立足各地乡村发展实际,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村庄分类指引、开发保护底线管控、用地建设管控等方面,明确了村庄民生设施使用存量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要求,以及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规模范围、用地选址、用地标准、建筑高度、风貌引导等建设管控要求,为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开展各项建设活动提供了法定依据。
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传达学习部、省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农村面貌改善等相关部署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通则式”规划出台,定期调度工作进度。
三是强化实施管理。内江市将以规范的管理和高效的服务推动规划落地实施,为乡村民生设施建设、产业融合项目等提供多方位规划支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





[打印]
[关闭]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