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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7-03-27 来源: 字体: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scdlr.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邮编:610072;联系电话:028-87036171;电子邮箱:sc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条例》和国家、省政府有关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提升主动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生动性,致力增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确保四川省国土资源领域“信息公开清清楚楚,群众问政明明白白”。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我厅在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单、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重点信息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标群众信息需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土地征收、土地市场、来信来访办理、地质灾害预警、执法监察等这些与群众利益更直接、群众关注更密切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深化征地信息公开。2016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新公开征地批文1276件,并为征地信息专栏增添模糊查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向省政府网站开放数据接口,供实时抓取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同时,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征地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实现全省21个市州国土资源局和全省除三州(甘孜、阿坝、凉山)以外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均100%通过网站公开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书四方案”以及征收土地公告等征地信息。目前,我厅正在加快构建全省征地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确保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全省范围内征地信息的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公开。  


二是详实公开土地资源配置和市场信息。2016年,我厅认真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 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发布《2016年四川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对全省各市州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房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7个类别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进行了集中公开,全年发布土地出让公告1574条,成交公示5455条,供地结果7856条。


三是加大“厅长信箱”公开回复力度。我厅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厅长信箱”是网上信访的重要渠道,是联系群众有效实用、利于互动、最为便捷的桥梁纽带,目前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内容涵盖土地征收、规划、利用、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灾害治理、地质勘查、矿业权登记等各个方面。2016年,我厅“厅长信箱”共下载处理有效信件674件次,同比2015年上升17.63%,按期办结率100%。特别是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一般服务事项的来信,我厅加大公开回复力度,产生了便民指引实效,其中有关林权登记、地灾资质申办、农房建设等三起咨询件的回复,点击总量超过1.6万人次。

四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坚持近年来已形成的成功做法,在汛期5-9月,每天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和四川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站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包括预警区域、预警时段、预警等级、不同预警级别的响应对策建议等。地质灾害预警等级为黄色预警及以上的,还要及时通过四川省气象台在电视上发布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是认真做好执法监察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厅把“公开执法”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首位要求,通过厅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依据、典型案件查处结果、执法监察管理动态等栏目,相继公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报了启航家具厂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等21宗典型案件和1宗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情况,发布了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开展煤矿专项执法行动等70条全省执法监察动态信息。

(二)积极提升主动公开的权威性主动性及时性


 

2016年,我厅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2015年上涨131.56%,以主动公开扭转依申请公开逐年井喷式上涨的势头,2016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较2015年下降3.08个百分点,顺利实现“化被动为主动”目标。一是突出新闻发言人机制运转。建立完善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开办负责人构成的三级新闻发言人机制,特别是聚焦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芦山地震灾区连续三年因地灾零死亡、全国首例贫困地区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域内流转、贯彻发展新理念全省国土资源工作重点等主题,厅主要领导作为“第一新闻发言人”接受新华社、人民网、中国国土资源报、四川日报、四川卫视等媒体专访,分管厅领导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召开用好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媒体恳谈会等媒介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与主流媒体的信息预告、联动畅通、协调服务三项合作沟通机制,公布全省2015年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计划,连续第3年发布《四川省国土资源公报》(2015年度),服务社会全面了解我省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状况及国土资源工作开展情况。把政策解读关口前移,要求各职能部门把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议、同步发布”,并带动广安、成都等地也出台执行相关制度,共发布8篇政策解读稿件。二是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建设。持续打造“美丽国土·天府行”等传统宣传品牌、积极借力“川报观察”新媒体,先后聚焦并走进芦山地震灾区、巴中等基层一线,聚焦芦山地震三周年、脱贫攻坚、不动产登记等重大主题,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播出《土地新政巴中模式》以及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刊发相关文章,使我省国土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公开。加强传统媒体品质建设,出台首份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聚焦谋划2016年度14项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亮点、重点;举办首次全省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年会,进行工作梳理总结、报刊读者见面、报刊征订发行、市州交流互鉴、工作谋划研究。扩大新媒体覆盖面,新开通国土资源手机报,点对点发布信息165万人次;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830条,在厅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64条,同比分别增加48.39%、39.26%。注重政民互动,组织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动值守“阳光政务”热线宣传国土资源政策,开展双微直播、电台广播、在线访谈、在线调查等多种方式,现场回应社会公众诉求50余项。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实时查询。对所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流程等及时上网公开,对审批结果实行网上在线查询,对相应的资料、表格、文件提供下载服务,做到办事有指南、填表有示范。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了行政审批受理办件状态查询系统,并在政务窗口开展了触摸屏查询系统的实施配套工作,实现了厅触摸屏和厅政务窗口触摸屏的同步更新联网。特别是完善厅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的搜索查询功能,全要素公布了2008年5月1日以来的征地批文8759件,数量之大、范围之广,在国内不多见。

   (三)致力增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

    一是严格执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坚持落实“接办分离、流程优化、责任清晰、时限明确、衔接闭合、风险可控、整体联动”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图》,由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转办分送、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的发送和相关文书的保存,应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处理笺》把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文书与一般公文区别开来单列管理、专项运转,创新实现收文登记与发文审核的一体化记录、全流程展现。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具体事项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并承担可能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的应诉工作。对疑难复杂敏感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落实有法律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士参加的会商研判机制。二是严格把控办理环节风险点。梳理完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依申请公开工作环节风险点”,对申请接受、审核办理、流程管控等三个方面的45个风险点逐一提出注意事项。制作“依申请公开收发台账”,专门实施全流程进度管控,做好收发信息记录和办理事项预警,从源头上守住答复期限这条底线,督促主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制作告知书,特别是按照距答复截止日期6、4、2天等三个时间节点,分别建立相应的三级、二级、一级预警提醒机制,确保逾期答复零发生,坚决杜绝逾期不答复现象。三是坚持多渠道接收申请。坚持当面、网上、邮寄等多渠道接受申请,便利社会公众“少跑路”,受托全面代表省政府履行相关依申请答复职责。优化网络申请渠道,我厅于2015年11月在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运行网上申请渠道以来,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并公告常见问题问答,减少社会公众困惑。规范当面申请,收到社会公众当面提交的国土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当即交付《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办理登记单》作为受理回执。做好邮件申请,收到邮件后,坚持根据“邮寄单号”再次查询核实“收到日期”,坚决维护申请社会公众按期得到答复的权利。规范省政府转交件办理,对于社会公众向省政府提交的国土资源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在由我厅按职责分工依法办理后,加盖“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工作信息公开专用章”予以答复。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2016年,我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四川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范本>(试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阳光政务热政风行风热线值守工作制度》等4个主导公开工作的文件制度,与2015年及以前制定实施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7个文件共同构建起完备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有效增强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供给。二是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在2015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于2016年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厅主要领导等领导干部继续通过厅务会、专题会等形式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指明工作方向。连续第三年召开政务公开和新闻舆论工作联席会,组织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研究厅主管媒体融合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聘请从事政务公开领域研究工作的学者律师担任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监督。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全省办公室主任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培训的主要内容,推广、用好2015年编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不断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考核评比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以高占比分值(4%),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省耕地保护及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实施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的双项考核,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评统领、整合以往分别开展的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考评,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评选表扬59个先进集体和104名先进个人。开展2016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自我加压和督导全省系统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厅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68件。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对可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了“四公开”,即建议内容公开、办理方案公开、办理进度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相关内容实现了100%上网。同时,在省人大、省政协门户网站办理系统,对所有办理件及时进行网上答复,为代表、委员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了方便。此外,我厅还通过新闻媒体支持公开了2016年提案议案办理的整体情况和典型事例。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厅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90条,较2015年上涨131.56%,其中概况类10条;计划总结类4条;法规公文类8条;工作动态类27874条;人事类39条;财政类34条;行政执法类91条;其他信息10条。

(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政府网站上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6年,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830条。其中厅门户网站开设了5个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000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度,厅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64条。


   (三)通过《四川国土资源公报》主动公开国土资源信息情况。编制《四川国土资源公报2015》公开四川国土资源省情信息等56条,在厅门户网站提供免费查阅下载服务。

(四)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通气会1次,新闻媒体恳谈会、见面会3次,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8次,在各部省级主流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707篇。


(五)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参加阳光政务热线1期,组织协调1名厅级领导干部和15名处级领导干部走进《阳光政务》直播间,接听听众电话32个,解答咨询32人次,受理诉求32个,追踪督办40次。


(六)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厅机关办公大楼开始查阅点1个,接待人数逾400人次;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1个,接待人数逾600人次;在省国土资源资料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接待人数近800人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9件,相比2015年减少3.08%。

其中,现场当面申请163件;以信函形式申请652件(含向省政府申请转由我厅办理的195件);以网络电子邮件形式申请29件;传真申请5件。

  

从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收类信息的764件;矿产资源管理类信息8件;土地规划利用类33件;不动产登记类7件;耕地保护类15件;法规政策类6件;其他类型1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我厅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依法予以办理827件,其余22件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转至2017年度办理。在已办理的827件答复件中,公开信息的有502件,占比61%;部分公开信息的有17件,占比2%;已主动公开的有50件,占比6%;因申请内容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等原因不予公开的有20件,占比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149件,占比18%;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57件,占比7%;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有32件,占比4%。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2016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引起行政复议19件,比2015年下降29.6%。其中,经复议机关依法审理,14件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数2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引起行政诉讼35件,比2015年上升337.5%。其中,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24件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被纠错,其他情形数9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人民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不断增强、对公开领域的诉求不断增多,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新老媒体融合发布政府信息、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尚待提高,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认真组织学习掌握中央部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召开全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提升公开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研究制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权力运行、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征地信息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任务要求、责任明确到人头,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的地灾防治、土地市场等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阳光透明。特别是要加强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社会公众对国土资源领域政府信息中最为关注的征地信息纳入省级平台统一组织发布,实现省、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努力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在把新闻发布会作为重要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注重发挥“第一新闻发言人”在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中的作用,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减少误解误读。坚持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拓展互动功能、完善服务功能,把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创新加强微博微信建设,丰富公开手段,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开效应,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

(四)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机制。坚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土资源政策解读工作,把“三同步”制度作为政策文件制定的重要程序规定,实现政策解读方案(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定、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坚持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国土资源舆情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确保更好赢得社会和公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支持。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以考评促落实。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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