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全面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制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程序,现就《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0月12日,请于10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黄孝森
联系电话:028—87036259
电子邮箱:sczrzyxfc@163.com
附件: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