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派驻宜宾市自然资源督察员在例行巡查中心城区规划实施工作中,“顺道”发现宜宾市翠屏区一在建工程项目正进行场平。基于良好的职业敏感性,督察员利用国土调查云手机APP对该项目用地审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初步判断其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督察员随即到翠屏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阅档案资料,走访了解项目规划、用地及建设情况。经全面核实,该项目用地原计划流转用于水产养殖,但在流转后擅自变更农业用途,拟修建儿童游乐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是一起典型的农地“非农化”行为。
对此,督察员召开现场督办会,责令翠屏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即叫停该项目违法建设,依法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查处并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当地人民政府。目前项目已停止建设,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复垦工作。
我省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以来,向21个市(州)全覆盖派驻自然资源督察员,督察员通过列席相关会议、查阅审批资料、抽查建设项目等方式深度介入,扎实开展事前事中监督,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有效监督市县依法合理地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减少违法造成的损失,为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督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