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拓展人才发展渠道,经过申报、评审、答辩等程序,近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设立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469号)文件精神,省国土科研院正式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指科研技术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等特殊区域机构,经人社厅认定,通过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工作平台。
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以充分发挥省国土科研院的学科优势与研究积累,争取相关政策、资金的支持,有利于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奋力实现省国土科研院内涵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