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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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进一步强化耕地进出平衡
发布日期:2022-05-17 来源:厅宣教中心 字体: 分享到:

5月9日,省厅启用“三调”成果对石棉县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进行审查,也标志着四川启动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4月27日,省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地类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以国家确认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数据为依托,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地类认定标准。申请报批范围土地现状调查为耕地的,按耕地认定,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土地现状调查为非耕农用地,但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且未落实“进出平衡”的,认定为耕地。土地现状调查为未利用地,但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的,认定为耕地。建设用地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国土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建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占用耕地的,按规定需先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耕地为净流入的(本项目拟占用耕地需纳入核算),可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关于耕地“进出平衡”新增耕地的认定意见,明确先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情况,并承诺在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按规定进行地类变更。项目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耕地为净流出的,可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方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通知》同时指出,省厅要将对各市(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落实及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市(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内容。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用地报批各项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用地报批水平。

此外,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41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三调”启用后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质量,省厅制定了《关于用地报批中耕地认定和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耕地认定和审查规则。并在建设用地三级联网审批和管理系统原有200余条审查规则的基础上,针对耕地认定增加19条审查细则。

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审查,为加强耕地保护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助力,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省厅将进一步完善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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