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近日,为促进派驻督察工作优质高效、规范有序运行,经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孙建军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实行自然资源督察员分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对自然资源督察员实行分片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碰硬、守底线”的督察队伍。
《通知》明确,一是实行督察员片区组管理。按照驻地相近、便于集中的原则,将派驻市(州)督察员划分为5个片区组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督察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统筹等;同时配套出台片区组工作运行机制(试行),实行组长管理责任制。二是加强督察工作文书管理。对督察员向市(州)、县(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出的重要督察工作文书,包括《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函》《自然资源督察建议书》《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和《自然资源督办函》等,均需提交片区组集体讨论修改,并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严格把关质量,提高派驻督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全力配合派驻督察工作。要求各地积极主动配合、支持派驻督察工作,做好邀请督察员列席会议、办理督察建议和意见等工作,同时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派驻督察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