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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3-03-17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字体: 分享到:

3月15日,省厅召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工作部署会,传达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解读我省试点工作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明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实践,是自然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精神作出的重要工作安排。此次调查评估试点涉及我省马边、古蔺、米易和攀枝花市东区4个县(区)以及旺苍、青川和南充市高坪区3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区),将从矿山、矿种和地区三个维度评估试点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会议认为,调查评估工作关键是对矿山开发利用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复核分析。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及时、完整、准确填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对部分高(低)值和异常数据要开展实地核查。省厅要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市、县开展调查评估技术培训,组织专家论证评估方法、指标权重、评估标准等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会议强调,一是调查评估相关数据收集要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收集矿石开采量、消耗储量、精矿产量等,不留空白、不缺项漏项。二是数据填报要准,要做好与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等的比对,加强逻辑性、自洽性检查。三是工作推进速度要快,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5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将成果总结报部。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好行政力量和技术力量,为工作快速推进提供强力支持。四是工作思路要活,要开动脑筋、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在对先进名单和后进名单的激励约束机制上拿出好点子,拿出实在管用的措施办法。

厅矿保处,省储量评审中心、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省地调院,攀枝花、泸州、广元、乐山、南充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米易、东区、古蔺、旺苍、青川、高坪、马边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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