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孙建军主持召开了2023年第11次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抓紧制定田长制配套措施,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大省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高质量完成编制实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任务,结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探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要持续优化农村土地要素保障,建立省级层面改革协调机制,审慎稳妥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要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深入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指导芦山、马尔康、泸定地震灾区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和灾后恢复重建,持续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底板。
会议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重要回信精神与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相统筹,深刻领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内涵。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重要部署,制定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方案,抓好科技创新落地落实。要谋划一批自然资源领域重点科研项目,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推动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