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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5-02-21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字体: 分享到:

近日,省厅召开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工作培训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徐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旭刚主持会议。厅总规划师杨明出席会议。成都市、眉山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及厅管制处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以市为单位整体大规模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是我省土地管理部门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下放用地审批权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的有力举措,是呼应发展所需、回应基层所盼的现实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抓改革、简政放权的决心,以及对首位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重点城市发展的关心支持。

会议强调,此次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是全省进一步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地方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创新举措、关键一招,既是机遇更是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共同把用地审批改革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赋权赋能市(州)、激发地方经济活力的标杆工程,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要求,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的地区一定要坚持“两个最严格、两个不放松、两个更规范”,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坚持“三条线”管制不放松、坚持用地审查标准不放松,要坚持用地保障方式更规范、坚持征前程序和批后实施更规范,要增大省级层面监督力度,从日常检查、年度评估、退出机制等各环节、各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会议要求,要加快完善用地审批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审查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用好数字化手段。要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省市纵向沟通协调和部门横向协同联动。要压实各方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负总责、县负主责、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参加用地用林联动审批试点改革,在制度机制上大胆试、大胆闯,努力实现用地用林审批审核事项同步办理、联动审批,形成经验成果,为全省提供有益的借鉴。

厅相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专班负责人,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眉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主办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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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近日,省厅召开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工作培训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徐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旭刚主持会议。厅总规划师杨明出席会议。成都市、眉山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及厅管制处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以市为单位整体大规模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是我省土地管理部门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下放用地审批权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的有力举措,是呼应发展所需、回应基层所盼的现实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抓改革、简政放权的决心,以及对首位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重点城市发展的关心支持。

会议强调,此次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是全省进一步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地方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创新举措、关键一招,既是机遇更是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共同把用地审批改革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赋权赋能市(州)、激发地方经济活力的标杆工程,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要求,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的地区一定要坚持“两个最严格、两个不放松、两个更规范”,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坚持“三条线”管制不放松、坚持用地审查标准不放松,要坚持用地保障方式更规范、坚持征前程序和批后实施更规范,要增大省级层面监督力度,从日常检查、年度评估、退出机制等各环节、各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会议要求,要加快完善用地审批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审查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用好数字化手段。要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省市纵向沟通协调和部门横向协同联动。要压实各方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负总责、县负主责、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参加用地用林联动审批试点改革,在制度机制上大胆试、大胆闯,努力实现用地用林审批审核事项同步办理、联动审批,形成经验成果,为全省提供有益的借鉴。

厅相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专班负责人,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眉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主办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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