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的工作部署,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结合我省实际,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各市(州)要科学制定城市危旧房改造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主体,力争在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主要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合理确定标准。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年代、布局形态、经济价值和技术方案等多种因素,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方案和改造标准。二是盘活土地资源。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的零星土地,以及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土地,可与周边用地整合实施,重点用于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三是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城市人民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审查合格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