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厅完成了2025年度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工作。
本次编报将厅机关及全部直属单位纳入合并范围,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梳理核实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往来款项等资产负债事项,准确核算收入费用,并强化与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的数据衔接。通过“单位自查+集中会审”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校验数据逻辑,严格落实账实、账证、账表相符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断夯实部门财务管理基础。
下一步,省厅将着力深化报告结果应用,聚焦资产负债率、收入费用率等主要指标,深入分析财务运行状况和趋势变化,将分析结论有效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日常管理,健全“报告—分析—提升”闭环机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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