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公开选择基于无线专网技术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数据传输与调度指挥试点项目(康定—泸定—南江示范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四川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采购工作,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办发〔2019〕39号)及其补充规定有关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诚邀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基于无线专网技术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数据传输与调度指挥试点项目(康定—泸定—南江示范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请有意参与本次报名的机构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基于无线专网技术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数据传输与调度指挥试点项目(康定—泸定—南江示范区)。
项目业主: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厅)
项目资金:四川省本级财政预算
二、报名条件
拟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已在四川省财政厅(以下简称财政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三)近2年完成至少10个项目政府采购业绩;
(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单位介绍信原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及业绩统计表;
(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材料递交
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材料密封后,递交至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40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代理机构确定
自然资源厅从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资料齐全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1家代理机构。中签结果在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
六、代理费用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服务类标准的80%收费,计价依据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以转账方式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3个自然日,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八、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受理单位: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7036212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