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2023年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务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示
2023年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务工作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已经《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8号)批准下达,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川自然资党发〔2022〕16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承担2023年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3月15日—3月21日,凡对公示项目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厅登记局反映,也可直接向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电话:厅登记局:028-87036093
厅直属机关纪委:028-87036632
附件:2023年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务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示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