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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2020-12-29
  • 发布日期:2020-12-29
  • 文  号:川自然资发〔2020〕6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字体: 分享到:

川自然资发〔2020〕66号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有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是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之后,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又一项综合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对进一步摸清我省矿产资源家底和重要矿产资源潜力,掌握我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对矿产资源国情国力作出准确判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资源保障,为国家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意义重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我省查明矿产地资源情况,开展重点矿种调查,摸清当前我省各类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对不同矿种和类型矿产资源潜力状况作出评价,查明矿产资源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关系,全面掌握我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

二、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印发的《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非油气)》,全面调查我省查明矿产资源现状,准确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开展专题和综合研究,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提升矿产资源储量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一要全面清理我省查明矿产地。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全面调查、核实、补充和更新查明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

二要开展重点矿种调查。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开展铁、铜、铬、铝、金、镍、钴、锂、锆、钾盐、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

三要开展专题和综合研究。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状况评价、重要功能区矿产资源状况调查、能源资源基地及国家规划矿区矿产资源状况等调查工作以及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研究、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动态更新支撑研究等综合研究工作。

四要开展矿产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编制成果报告,建立矿产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三、责任分工

(一)自然资源厅。总体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负责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并组织实施,厅相关处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完成。

省自然资源资料馆负责提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相关地质资料,协助矿保处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及开展技术培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负责提供相关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储量数据分类标准转换后的储量数据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等。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提供我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成果,核实查明矿产地与各类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叠情况。

(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2020年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统筹负责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储量数据分类新老标准转换、储量动态检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等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关闭矿山调查所需资料,协调和解决项目承担单位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矿山企业。负责按技术要求完成本企业所属矿山调查工作。主要包括矿山地质测量、编制新储量分类的矿体储量估算图并估算保有资源量。通过调查工作形成矿山调查数据,对下达的存疑数据项进行调查举证。按技术要求编制成果报告及附图、附表。提供调查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配合调查队伍对调查成果进行检查核实。

(四)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情调查技术要求,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及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专题调查评价和综合研究、成果报告和各类图件编制及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提交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国情调查工作,省厅成立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下设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工作推进实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成立省级国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组,负责解决疑难问题,定期跟踪质量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监控。

(二)加强质量管控。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一是优选调查技术队伍。要根据工作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条件,优选政治可靠、工作积极、业务能力强且承担相关地质矿产规划编制、潜力评价等项目的调查技术队伍承担调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二是加强调查质量审核。按照部要求,实行调查单位自查、省级全面检查制度,确保成果质量。三是建立纠错机制。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举证补正材料及时纠正。四是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厅将对涉及虚报、瞒报调查数据的,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对矿山企业或调查单位严肃追责。

(三)加强进度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已部署安排的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2020年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生产矿山调查相关工作,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成果资料数据。省级调查和核查工作、专题和综合研究等工作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汇总和综合研究、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在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附件:1.四川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另附)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省厅成立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建军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谢安军 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然勇 二级巡视员
   成  员:瞿  亮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
        张  欣 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单  鑫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曹  恒 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杨斌华 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贾志强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冷  静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处长
        汪四文 省自然资源资料馆馆长
        肖智林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
        胡绍勇 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保处,负责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日常工作。2.

2.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周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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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川自然资发〔2020〕66号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有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是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之后,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又一项综合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对进一步摸清我省矿产资源家底和重要矿产资源潜力,掌握我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对矿产资源国情国力作出准确判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资源保障,为国家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意义重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我省查明矿产地资源情况,开展重点矿种调查,摸清当前我省各类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对不同矿种和类型矿产资源潜力状况作出评价,查明矿产资源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关系,全面掌握我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

二、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印发的《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非油气)》,全面调查我省查明矿产资源现状,准确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开展专题和综合研究,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提升矿产资源储量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一要全面清理我省查明矿产地。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全面调查、核实、补充和更新查明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

二要开展重点矿种调查。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开展铁、铜、铬、铝、金、镍、钴、锂、锆、钾盐、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

三要开展专题和综合研究。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状况评价、重要功能区矿产资源状况调查、能源资源基地及国家规划矿区矿产资源状况等调查工作以及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研究、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动态更新支撑研究等综合研究工作。

四要开展矿产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编制成果报告,建立矿产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三、责任分工

(一)自然资源厅。总体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负责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并组织实施,厅相关处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完成。

省自然资源资料馆负责提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相关地质资料,协助矿保处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及开展技术培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负责提供相关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储量数据分类标准转换后的储量数据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等。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提供我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成果,核实查明矿产地与各类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叠情况。

(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2020年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统筹负责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储量数据分类新老标准转换、储量动态检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等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关闭矿山调查所需资料,协调和解决项目承担单位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矿山企业。负责按技术要求完成本企业所属矿山调查工作。主要包括矿山地质测量、编制新储量分类的矿体储量估算图并估算保有资源量。通过调查工作形成矿山调查数据,对下达的存疑数据项进行调查举证。按技术要求编制成果报告及附图、附表。提供调查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配合调查队伍对调查成果进行检查核实。

(四)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情调查技术要求,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及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专题调查评价和综合研究、成果报告和各类图件编制及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提交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国情调查工作,省厅成立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下设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工作推进实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成立省级国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组,负责解决疑难问题,定期跟踪质量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监控。

(二)加强质量管控。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一是优选调查技术队伍。要根据工作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条件,优选政治可靠、工作积极、业务能力强且承担相关地质矿产规划编制、潜力评价等项目的调查技术队伍承担调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二是加强调查质量审核。按照部要求,实行调查单位自查、省级全面检查制度,确保成果质量。三是建立纠错机制。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举证补正材料及时纠正。四是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厅将对涉及虚报、瞒报调查数据的,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对矿山企业或调查单位严肃追责。

(三)加强进度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已部署安排的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2020年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生产矿山调查相关工作,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成果资料数据。省级调查和核查工作、专题和综合研究等工作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汇总和综合研究、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在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附件:1.四川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另附)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省厅成立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建军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谢安军 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然勇 二级巡视员
   成  员:瞿  亮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
        张  欣 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单  鑫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曹  恒 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杨斌华 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贾志强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冷  静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处长
        汪四文 省自然资源资料馆馆长
        肖智林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
        胡绍勇 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保处,负责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日常工作。2.

2.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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