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委托,2020年4月8日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广元市旺苍县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洞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2020年5月8日对《广安市华蓥市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红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江市威远县红炉井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三个《方案》通过评审,并分别于5月14日、15日通过了三个“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土地复垦科联系。
联系电话:028-87717960
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