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省国土整治中心于2021年9月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自贡市荣县燕窝煤业有限公司荣县鹰窝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雅安市亿达煤业有限公司雅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宣汉县三墩乡富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兴文县宏能煤业有限公司金鹅池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4个《方案》通过评审,并于9月8日通过了该4个《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国土整治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8—87717960
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