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金阳县鑫国矿业有限公司花坪子对窝石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西昌市兴海有限公司布拖县菲土窝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7月20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金阳县鑫国矿业有限公司花坪子对窝石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西昌市兴海有限公司布拖县菲土窝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以上两个《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方案》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提出异议、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7036275
附件下载:1.金阳县鑫国矿业有限公司花坪子对窝石铅挂网公示材料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