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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规定,达州市宣汉县达州市炉坪煤矿、达州市宣汉县四川宣汉县志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楠木沟煤矿、达州市大竹县牛郎沟煤业有限公司牛郎沟煤矿、达州市达县福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