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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规定,犍为县谢石盘煤矿、达州市开江县草坪煤矿、大竹县平桥煤业有限公司平桥煤矿、达州市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孔家沟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