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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凉山州宁南县宁南三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南银厂沟铅锌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规定,凉山州宁南县宁南三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南银厂沟铅锌矿、盐源县中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塘房沟铁矿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