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胡左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找回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07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恢复任务
去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坚持“审慎稳妥、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指导各地结合流出耕地的不同情形,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整改恢复,要求各地对拟整改恢复的地块逐图斑调查核实,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留出一定过渡期,给农户和经营者合理准备的时间,分类有序推进整改恢复;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细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土地复垦复耕、新增耕地认定等标准,由厅分管负责同志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授课讲解。认真组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学习中央农办秘书局印发的《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工作指南》,并将指南转送各市(州)政府,积极推动落实。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会同财政厅结合国家层面近期出台的政策,研究制定我省耕地恢复补充考核办法和奖励机制,拟通过建立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建立恢复耕地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与经济补偿挂钩奖惩机制、出台资金奖励补助办法等多项奖惩结合的方式,引导各地积极完成耕地恢复工作。二是会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持续加强整改复耕工作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指导地方有计划有节奏推进上一轮规划耕地保护任务缺口恢复补充,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三是在耕地恢复过程中对发现的错误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对接,积极反映地方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争取合理下达耕地恢复任务,对确实无法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耕种条件的图斑进行核减。
二、关于因地制宜确定耕地利用规划
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占补平衡的部署要求,国家层面已明确各地探索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合理安排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集中连片保护,科学安排补充耕地空间和时序,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相应配套文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合理优化耕地布局。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及基层诉求,进一步加强调研,因地制宜推动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土地利用方式,统筹耕地和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结合恢复补充耕地项目,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动林地、园地上坡,耕地下坡,实现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不断优化耕地布局。
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尹娜;联系电话:87036167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