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布丹·确吉坚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甘孜州石渠县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的建议》(第129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石渠县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局部调整。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我厅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石渠县在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目前,石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省规委会审议,正在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复。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一评估”等工作,合理优化调整石渠县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曹杨;联系电话:028-87036039。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