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优化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台《四川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川自然资规〔2025〕4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23年,自然资源部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进行修订,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以下简称部1号文),在矿业权出让的公告、交易、结果公示、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四川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川自然资规〔2021〕1号)有效期已过,为贯彻落实部1号文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结合我省省级矿业权出让实际,矿权处会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四川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川自然资规〔2021〕1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交易规则》。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交易规则》与2021年印发的原网上交易规则在基本原则、主体结构、交易程序和交易监管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在公告、交易、结果公示、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进一步规范。《交易规则》共十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以及网上拍卖、网上挂牌的主要程序、竞买人资格条件和保证金设置标准等。
(二)第二章信息发布。明确出让公告发布地址、出让公告内容、出让公告发布后变更公告要求等。
(三)第三章数字证书办理及竞买申请。明确竞买人参与竞买申请的流程。
(四)第四章拍卖出让。明确矿业权出让网上拍卖流程和规则。
(五)第五章挂牌出让。明确矿业权出让网上挂牌流程和规则。
(六)第六章签订成交确认。明确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签订成交确认书要求和基本内容。
(七)第七章结果公示。明确发布结果公示要求、主要内容和发送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的方式及后续环节。
(八)第八章中止和终止。细化了交易行为中止和终止条件及其处理办法。
(九)第九章法律责任。明确竞买人、竞得人违法违规情形和承担责任。
(十)第十章附则。明确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说明和本规则有效期限5年等。
三、主要特点
新修订的交易规则主要变化为:一是优化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交易平台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了保证金设置标准;三是规范了出让公告内容及公告发布后变更内容的工作要求;四是细化了交易行为中止和终止的条件;五是强化了交易流程和相关时限要求;六是完善了违约责任、信用监管等。七是探索分段设置保证金、熔断报价追加保证金机制。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明确保证金设置标准。主要是第七条,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安全,在矿业权交易中使用保函或保证金,其金额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原则上根据出让区块面积设置,0-10km2为1000万元、10-20km2为1500万元、20km2以上为2000万元,若未达到起始价20%,按照20%计算向上取整设置。
(二)将底价录入的权限交还出让人。为增强底价保密性,将底价录入权限由交易平台归还出让人,并规范了拍卖,挂牌底价录入的时间节点。主要是第十一条,明确了拍卖和挂牌底价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由出让人于拍卖开始60分钟前或者挂牌期限届满60分钟前将出让底价录入网上交易系统。
(三)规范了出让公告发布后变更内容的工作要求,更好维护矿业权出让交易竞买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第十二条,增加了在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应当按照20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顺延。
(四)优化了同一个竞买人同时竞买多宗矿业权的情形,更好保障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平、公正。主要是第十四条增加了同一个竞买人同时竞买多宗矿业权的,应当按出让公告要求分别提交竞买申请,系统将随机分配不同的竞买编号。
(五)细化补充了违约情形,为矿业权交易有序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主要是第三十四条细化补充了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等违约情形。
(六)探索分段设置保证金、熔断报价追加保证金机制。主要是第三十九条当报价达到熔断价时,网上竞价暂停,竞买人按规定追加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价,系统在交易文件规定时间恢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