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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联学+列席旁听”
发布日期:2025-09-11 来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字体: 分享到:

9月7日,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党委开展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联合学习活动,邀请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列席旁听工作组第三组列席旁听。本次活动旨在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念的领悟和认识,促进跨部门交流互鉴,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与履职能力。

活动首先围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集中观看了视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 绿色答卷》,由全局班子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章、文件,重点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踊跃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经过深入学习和充分交流,与会人员进一步深刻领悟到,立足阿坝州实际和部门职责,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键要做到: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开发格局。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将“三线一单”作为硬约束,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与我州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从源头守住生态红线。二是严格开发准入,推动绿色转型。严格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采选技术和工艺,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过程落实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突出节约集约,提升利用效率。大力支持和推广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技术,坚决扭转“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局面,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从“规模化”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资源附加值。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守牢法治底线。要将新法赋予的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范围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我州科学、有序、绿色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驾护航。

本次联合学习暨列席旁听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充实、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今后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提供了有益借鉴。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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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联学+列席旁听”
发布时间:2025-09-11 来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9月7日,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党委开展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联合学习活动,邀请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列席旁听工作组第三组列席旁听。本次活动旨在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念的领悟和认识,促进跨部门交流互鉴,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与履职能力。

活动首先围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集中观看了视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 绿色答卷》,由全局班子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章、文件,重点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踊跃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经过深入学习和充分交流,与会人员进一步深刻领悟到,立足阿坝州实际和部门职责,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键要做到: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开发格局。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将“三线一单”作为硬约束,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与我州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从源头守住生态红线。二是严格开发准入,推动绿色转型。严格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采选技术和工艺,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过程落实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突出节约集约,提升利用效率。大力支持和推广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技术,坚决扭转“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局面,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从“规模化”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资源附加值。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守牢法治底线。要将新法赋予的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范围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我州科学、有序、绿色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驾护航。

本次联合学习暨列席旁听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充实、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今后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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